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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在海南岛屿上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声明
腾道数据2021-04-06 19:28:41
财政部税务海关总署在海南岛屿上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声明(财政部公告号33,2020)的实现“自由贸易港口在海南建设总体规划”,经国务院同意,乘客将海南岛屿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通知如下: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的是乘飞机,火车,船离岛(不包括离职)应用限制,限制,限制品种的进口免税购物,在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商店)在免税商店或批准支付网上销售窗口,指定区域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提货。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收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乘客中提到这个声明是指达到16岁,已经买了机票,火车票,离岛的门票,有效的身份证明(国内旅客持有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旅客旅行证件,外国客人的护照),从海南岛,但不是出发的国内外的游客,包括海南省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