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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
腾道数据2021-04-07 19:52:44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运输的国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就地生产燃料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是在全岛封航前,允许以洋浦港为中转港同船从事内外贸运输的国内船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保税油;对洋浦港本航次所需本地生产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海南省地方燃料油生产企业凭《燃料油出口货物申报表》(备注栏注明“内外贸同船运输”字样)等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上述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保税油和当地生产的燃料油统称为“不含税油”。本条规定的国内船舶加注的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品,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