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外贸资讯>正文
境外收货人或发货人

腾道数据2021-04-09 20:19:49

4.境外收货人或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是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合同中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是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的卖方。
填写境外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名称和代码。姓名一般用英文填写。检验检疫要求填写其他外国名称的,应当填写在英文名称后,用半尖括号隔开;国家(地区)企业AEO互认,填写AEO代码,填写样式为:“国家(地区)代码+海关企业代码”,如:新加坡AEO企业SG123456789012(新加坡国家代码+12位企业代码);在其他情况下,如AEO企业
在非互认国家(地区),代码免于申报。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编码填写“否”。
验证提示:确认境外发货人与贸易合同发货人一致。如果没有约定,则要求客户提交资料或说明,符合交易逻辑。
 

对腾道数据感兴趣?
可以免费体验产品Demo

体验De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