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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申报被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怎

腾道数据2021-04-27 14:12:10

近日,多家企业在自查出口退(免)税数据时,被提示“海关数据中没有该出口报关单号”。出现这个提示怎么办?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让我们一探究竟,“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等质疑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等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在确认申报凭证内容和相应行政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海关数据中没有这个出口报关单号”的疑点,说明报关单电子信息没有比对通过。那么,如何应对这样的质疑呢?看到这个疑点不要着急,按照下面的顺序检查处理就可以了。

1.检查出口明细中报关单号的录入是否正确。出口明细报关单录入中的报关单号为21位,录入规则为:报关单上18位海关号+0+两位数的品目号,品目号应根据报关单上的商品号和商品序号录入,不得有相应的错误。

2.通过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状态。出口货物出境通关2天左右将通关信息传送至海关总署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传送至国家分类管理局

通过电子端口。在电子口岸查询通关申报单时,一般会出现以下状态:“国家税务总局接收成功”、“国家税务总局发送成功”、“国家税务总局接收失败”等状态。企业可按相应状态办理。

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下电子口岸报关单状态查询方法,以及不同状态如何办理。

第一步,打开中国电子口岸(网址:www.chinaport.gov.cn),点击“点击进入”按钮,即可进入登录页面,如图:第二步,电子口岸IC卡插入读卡器并与电脑连接,输入IC卡密码,点击“确定”登录,如图:第三步,点击“出口退税”子系统,进入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第四步,点击“报关查询下载”按钮,进入报关查询页面。第五步,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报关情况。如图所示,以下是电子端口的常见状态及其处理方法。

状态1:“国家税务总局收到

 

成功“。状态为”国家税务总局成功接收“,表示电子口岸已成功将您的退税数据发送到国家税务总局,如果您此时进行数据自检,并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则说明该申报信息未传输到您所在地方国税局的审核系统,此时可联系地方国税局进行调查结案(即无出口信息查询)。

状态二:“发送国家税务总局成功”。如果出现“发送国家税务总局成功”,说明电子端口已经将数据发送到国家税务总局。若此状态超过24小时,此状态需联系电子口岸热线010-95198咨询!

状态三:“国家税务总局未受理”。如果国家税务总局接收不到数据,说明电子端口已将数据发送到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接收数据异常。对于此状态,您需要联系电子口岸热线010-95198进行咨询!

重要提示:

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日前仍提示“海关数据中无该出口申报号”的,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日前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出口退(免)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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