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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特殊关系确认
腾道数据2021-04-10 11:41:53
八.特殊关系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第十六条,填写确认买卖双方在进出口活动中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填“是”,否则填“否”:
(1)买卖双方为同一家庭成员。
(2)买卖双方互为对方在商业方面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3)一方直接或间接受另一方控制。
(4)买卖双方均受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5)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三方。
(6)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持有另一方公开发行的5%以上(含5%)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股份。
(7)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
(8)买卖双方为同一合伙企业的成员。